年韩国首尔市立大学交换项目
一、申请条件
1、我校在籍非毕业班本科生或研究生(研究生只能选修本科课程),并已交齐学校各项费用;
2、爱国爱校,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及校规校纪,无违纪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适应密度较大的学习安排,较快融入异国他乡的生活,并圆满完成出国访问与学习任务;
4、成绩要求:CET≥分或通过CET6,且无不及格课程;
5、家庭具有一定经济基础,能够提供出国所需费用及经济担保。
二、项目信息
1、项目时间:年8月-年1月或年8月-年7月;
2、选派名额:5名;
3、课程、住宿安排等信息详见附件;
4、项目费用:对方学校免学费,项目学生需缴纳交流期间我校学费,在外期间生活费,国际旅费等自理,共计约人民币4-5万元。
三、申请流程
1、本科生填写《江苏大学本科生赴境外交流申请表》、《江苏大学交流学生学习计划安排表》,研究生填写《江苏大学研究生赴境外交流申请表》,按申请表上部门审核顺序签字盖章;
2、打印中、英文在读证明,截止到最近一学期的中、英文成绩单各一份(一站式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3、学生将上述材料连同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于年4月10日前交至一站式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19号窗口(工作日下午办公时间);
4、学校视报名情况(通过综合面试或其他考核方式)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5、被推荐学生于4月25日前按照附件中首尔市立大学交换生网报要求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6、首尔市立大学审核申请材料并对审核通过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7、学生办理签证和学籍保留手续,赴韩交流学习。
四、奖学金
学生参加本项目,本科生根据江大校〔〕5号《江苏大学学生留学交流经费资助管理办法》规定,相关事宜咨询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朱老师;研究生根据江大校〔〕号《江苏大学研究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相关资助管理办法》规定,相关事宜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梁老师.
五、项目咨询
教务处:赵老师
研究生院:梁老师
国际处:戴老师、李老师
一站式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19号窗口(工作日下午办公时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