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26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N号房”主犯赵主彬进行一审宣判,判处其40年有期徒刑,要求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30年。此外,参与实施该案的四名成年共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15年。
法院还将“N号房”犯罪团伙定性为犯罪集团。法院方面表示,“N号房”是传播针对女性性剥削视频和照片为目的而成立的犯罪组织,成员间分工明确,并相互合作进行犯罪活动。
24日,赵主彬曾在庭上主张自己并未试图将性剥削影像“品牌化”,且表示自己“很委屈”。
“N号房”事件是指韩国系列网络性犯罪事件。25岁的赵主彬涉嫌胁迫数十名女性拍摄不雅视频,并在加密软件上设立聊天室进行有偿分享,赚取数十亿韩元收入。此外,他还以传播不雅视频作为要挟,指使共犯性侵未成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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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张艳艳
校对:胡少静
审核:杨化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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